创新与规制:民事裁判文书的说理方法

被引:5
作者
王松
机构
[1]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键词
民事裁判文书; 法律适用; 诉讼请求; 文书制作; 法官后语; 法律条文; 事实认定; 裁判结果; 当事人; 解决纠纷; 创新;
D O I
10.19684/j.cnki.1002-4603.2008.05.007
中图分类号
D925.1 [民事诉讼法]; D926.13 [司法行政工作];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 裁判文书是审判活动的最终载体。是法官办案质量和审判水平的综合反映,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和法院的形象,事关当事人能否服判息诉和社会安定,无疑在审判工作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中裁判文书的说理被称为文书的灵魂,一般包括案件事实、法律根据以及两者的逻辑联系等三个方面的内容,也是联结案件事实和裁判结果的纽带。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起草《关于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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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院的案卷制作——以民事判决书为中心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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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法研究, 2003, (05) :3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