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地方政府立法程序建设问题研究

被引:8
作者
刘钢柱
机构
[1] 山西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键词
地方政府; 方法程序; 建设;
D O I
10.14063/j.cnki.1008-9314.2016.05.011
中图分类号
D920.0 [理论];
学科分类号
摘要
程序规范是实体正确的前提和基础,政府立法应当重视程序规范。从地方政府立法实践看,无论是项目选择,还是起草、审查、协调、决策和公布环节,都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问题。加强政府立法程序建设,关键是要把握好立法的选题、草拟、审查、审议、公布五个环节,并在这五个环节完善制度、细化程序,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地方政府立法的新路子。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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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71 / 75+143 +143
页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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