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探索
学术期刊
新闻热点
数据分析
智能评审
立即登录
现行行政判决形式的不足与完善
被引:1
作者
:
张忠斌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忠斌
刘曙军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曙军
机构
:
[1]
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
中南政法学院
来源
:
人民司法
|
1999年
/ 07期
关键词
:
行政判决;
诉讼请求;
原告;
行政诉权;
人民法院;
具体行政行为;
行为违法;
行政不作为;
维持判决;
行政诉讼法;
D O I
:
10.19684/j.cnki.1002-4603.1999.07.024
中图分类号
:
D925.36 [];
学科分类号
:
030106 ;
摘要
: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行政判决的形式分为四种,即对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适用维持判决、违法的行政作为行为适用撤销判决、违法的行政不作为行为适用履行判决、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行为适用变更判决。这四种判决形式适用的范围十分广泛,所包含的内容亦十分丰富。...
引用
收藏
页码:52 / 54
页数:3
相关论文
未找到相关数据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