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比较分析2008年和2013年黑龙江居民住院医疗费用、补偿、自付比及致贫率变化情况。方法利用黑龙江省第四次及第五次卫生服务调查数据,对住院费用、实际补偿、自付比及因病致贫等指标进行分析。结果 2008—2013年,县、县以上医疗机构的次均住院费用增长率高达101.51%和125.75%,且3个级别医疗机构的次均住院间接费用也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居民的住院补偿费用增长率高达202.75%,补偿比例也增长了20.48个百分点,其中乡镇/社区中心的实际补偿比例高达71.8%,居民住院自付费用比平均下降了26.9%;病人住院流向日趋合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机构住院人次比增长了12.66个百分点,县以上住院的人次下降了12.65个百分点;家庭因病致贫发生率从2008年的4.21%下降到2013年的2.95%。结论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在增加住院病人费用补偿水平和比例方面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在调整住院病人流向、降低因病致贫发生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患者次均住院费用及次均住院间接费用大幅增加,提示我国医保制度在医疗费用支付制度改革以及费用控制机制探索方面还面临巨大的挑战,亟待推动相关对策的探索和试点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