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际私法中最密切联系原则的意义及存在的问题——以《民法通则》第145条第2款和《合同法》第126条为例

被引:11
作者
李旺
机构
[1] 清华大学法学院 北京
关键词
最密切联系原则; 涉外合同; 明示意思; 默示意思; 特征性履行理论;
D O I
10.13613/j.cnki.qhdz.001013
中图分类号
D997 [国际私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9 ; 030206 ; 030609 ;
摘要
最密切联系原则在国际合同的法律适用领域具有重要的意义,文章就该原则的适用前提、适用方法以及该原则下的准据法分割主义进行了论述,以明确该原则在合同法领域适用所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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