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委关于减轻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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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小学生; 学校; 教学大纲; 上级; 中小学生; 课业负担; 教育行政部门;
D O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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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学生课业负担过重,是当前许多小学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解决的关键在于引导小学教育工作者端正教育思想,坚持全面育人,在提高教育质量上下功夫。为此,必须采取措施,纠正违背教育规律的作法,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使儿童少年在德、智、体、美诸方面生动活泼的健康成长。 (一)要严格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学计划组织教学。课程设置和教学时数,均不得随意增减;更不得为应付考试,搞突击教学,提前结束课程。因教改实验或其他原因,需调整课程和授课时数的,应该经省级或其委托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二)各科教学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进行,不得任意增加教学内容,额外提高教学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考试不得超出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教改实验,需超出教学大纲要求的,应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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