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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本位说”的基点、方法与理念——兼评“法本位”论战三方观点与方法
被引:16
作者
:
孙笑侠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杭州大学法律系
孙笑侠
机构
:
[1]
杭州大学法律系
来源
:
中国法学
|
1991年
/ 04期
关键词
:
权利本位说;
义务;
价值分析方法;
应然权利;
价值陈述;
规范陈述;
D O I
:
10.14111/j.cnki.zgfx.1991.04.008
中图分类号
:
学科分类号
:
摘要
:
作者认为,从整体上看,“权利本位说”、“义务重心说”和“权利义务一致说”都是正确的,只是各自研究的基点与方法不同。三种学说分别以应然法,实在法(法律规范)和社会的法为基点,分别运用价值分析的方法、实证(规范)分析的方法和社会分析的方法,各有测重地研究了权利义务关系的不同层面。但“权利本位说”所崇尚与弘扬的法的民主精神,则是另外二说所未能涵盖的,这是“权利本位说”体现了时代精神的价值所在;应当使之焕发出实践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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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48 / 53
页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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