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会议认为 ,我国高等医学教育学制和学位改革应该坚持“以三年制为过渡 ,以五年制为主体 ,以八年制为发展重点”的原则。其中 ,发展八年制医学教育符合 2 1世纪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对培养高层次医学人才的需求。应该明确 ,医学教育的不同阶段有不同的任务 ,不能把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的任务纳入学校教育阶段 ;同时 ,医学学位不等同于临床能力 ,不能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要求纳入学位授予标准之中。会议强调指出 ,进行医学教育决策应该坚持科学化和民主化的原则 ,特别应该听取医学专家和医学教育专家的意见。会议希望教育部和卫生部通力合作 ,统筹考虑和共同促进我国医学教育的改革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