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思通治疗精神分裂症的卫生经济学初步研究

被引:7
作者
陆林
朱昌明
刘协和
李卫晖
霍绪平
机构
[1] 华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心理卫生研究所
[2] 湖南衡阳医学院附一院
[3] 河北省荣军医院
关键词
维思通,精神分裂症,卫生经济学;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R749.305 [];
学科分类号
摘要
目的:比较维思通和其它抗精神病药治疗精神分裂的疗效、治疗药物费用、非药物费用及间接费用。方法:采用精神疾病情况登记表和随访调查表对患者治疗后3、6、9个月的疗效、复发、肇事、直接费用(包括药品费、检查费、护理费、床位费、治疗费)及间接费用(误工天数、肇事损失等)进行调查。结果:维思通组治疗9个月后,复发率明显低于非维思通组。维思通组的3、6、9个月治疗药品费用均高于非维思通组,3个月后,两组的直接费用则无明显差异,而维思通组的误工天数明显少于非维思通组。在治疗后的3至6个月,维思通组的肇事损失费亦少于非维思通组。结论:与其它抗精神病药相比,维思通治疗精神分裂症的药品费用较高,但直接费用相当,而间接费用减少,是一种经济有效的抗精神病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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