梯田是黄河中游地区水土保持三大坡面治理措施之一,具有明显的减洪减沙作用。对黄河中游河中镇—龙门区间及泾河、北洛河、渭河流域梯田的保存率、保存面积、质量分级标准、减洪指标体系及梯田的减洪减沙作用等的研究表明:1970~1996年,河中镇—龙门区间梯田年均减洪减沙量分别为3290万m3和1180万t,分别占水土保持措施(梯、林、草、坝)减洪减沙总量的9.2%和7.9%;泾河流域梯田年均减洪减沙量分别为1250万m3和1200万t,分别占26.1%和32.6%;北洛河流域梯田年均减洪减沙量分别为530万m3和340万t,分别占17.3%和21.6%;渭河流域梯田年均减洪减沙量分别为6620万m3和1265万t,分别占60.7%和58.0%。据此对黄河中游地区今后的梯田建设提出两点建议:①梯田建设要"少而精"。淤地坝可以拦蓄坡面治理措施见效之前的泥沙,但不能一劳永逸。既要实施淤地坝建设工程,也不能放松坡面治理。②黄河中游地区当前应以淤地坝建设为重点,同时必须加强坡面治理,只有合理配置梯田、林、草等坡面治理措施,才能达到既治标又治本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