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于2012年4月公布的双边投资条约范本增加了针对"国家主导经济"的条款,对与美国缔结投资协定的国家的国有企业施加了严格的规范,并对国家主导的经济管理体制产生重大影响。中美双方正在加快双边投资条约谈判,美国政府无疑将以自己2012范本作为其在谈判中所坚持的重要参照文本。如果美式双边投资条约得以在中美之间缔结,它所设立的国际投资制度将给中国施加前所未有的国际义务,并将前所未有地影响中国组织经济的模式。在这个背景下,中国政府宜深入了解"国家主导经济模式"的不可持续性,以中美双边投资条约有关议题谈判为契机,主动推动并深化国有企业和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另一方面,也应充分认识到美式双边投资条约在此问题上的规则对我国的冲击,慎重设定谈判目标及相应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