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O归属待解

被引:3
作者
李则
机构
关键词
OPO; 王海波; 人体器官; 捐献者; 器官获取;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R193 [卫生宣传教育];
学科分类号
1004 ; 120402 ;
摘要
<正>OPO究竟该在什么时间节点介入器官的获取工作?在不脱离移植医院的背景下,该如何开展获取后的工作?红十字会的捐献见证与获取分配的监督如何进行?"要进一步巩固国家器官捐献的发展,中国人体器官获取组织 (OPO) 体系的建设,是下一个不可或缺的关键步骤。"世界卫生组织官员Jose R.Nuez在国家卫生计生委主办的首届中国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国际论坛(下称"国际论坛")上表示,发展OPO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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