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在WTO体制内能否如期取得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的几点思考

被引:13
作者
李雪平
机构
[1] 武汉大学WTO学院
关键词
《中国加入议定书》; WTO协定; 完全市场经济地位; 法律义务终止;
D O I
10.16060/j.cnki.issn2095-8072.2014.02.005
中图分类号
D996.1 [国际商法(国际贸易法)]; F744 [国际贸易条约和协定]; F123.9 [市场机制与市场调节];
学科分类号
030109 ; 030206 ; 030609 ; 020206 ; 1202 ; 020202 ; 020201 ;
摘要
根据《中国加入议定书》的规定,中国在WTO体制内的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将于2016年12月终止。但对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毕业条款"的不同阐释会带来不同的效果,对WTO进口成员国内法的范围及其适用条款的正式解释在WTO法上未有明晰规定,而WTO对产品倾销与非市场经济之间关系给予的法律支持与DSB在相关案件中对中国非市场经济待遇的性质定位之间也存在冲突。诸如此类的不确定性因素,要求中国不能坐等由时间可能带来的乐观效果,而应未雨绸缪,以应对WTO相关成员针对非市场经济国家问题可能出现的更为复杂的情势。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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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理学.[M].李龙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