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与高校责任主体的回归

被引:18
作者
傅维利 [1 ,2 ]
机构
[1] 辽宁师范大学校务委员会
[2] 《教育科学》杂志
关键词
高考改革; 录取制度; 职业取向; 责任主体;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G632.474 [考试]; G649.2 [中国];
学科分类号
040102 ; 040106 ;
摘要
<正>高校应真正在新的高考改革中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承担起高校在新生选拔方面本应承担的主体责任。逐步实行招、考分离,恢复高校在新生录取制度中的责任主体地位,是目前我国高考及其相应的录取制度改革的必然选择。从当前的情况看,高校在高考改革中要真正完成责任主体的有效回归,必须在三个方面攻坚克难。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逐渐改变解放前高等学校各自招生的惯例,从1952年起开始实施统一招生。这种办法的好处是节省了考试成本,保证了考试质量,为高校之间考生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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