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回避宪法判断原则

被引:3
作者
骆正言
机构
[1] 安徽工业大学
关键词
回避宪法判断原则; 司法自制; 违宪法律; 个案衡量;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1 [国家法、宪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作为"权利的宣言书",宪法最明快地保护人权,理当在实践中发挥作用。但即使在宪法审查制度发达的国家,法院在引用宪法上也恪守消极主义立场,尽量回避宪法性判断,在法律层面上处理案件,充分尊重普通法律的稳定和立法权的独立。然而法律的制定常受现实的影响,从而忽略宪法的基本原则,如果盲目坚持回避宪法判断的原则,就会姑息纵容损害基本权的立法行为。所以当基本权受到明显的、持续的、严重的侵犯时,各国法院仍会积极适用宪法判断。这一点也值得国内实务界和学术界适当借鉴,以应付以宪法为诉讼依据的案件和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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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The Avoidance of Constitutional Questions and the Preservation of Judicial Review: Federal Court Treatment of the New Habeas Provisions[J] . Harvard Law Review . 1998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