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法中的“免职”研究

被引:1
作者
康良辉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行政法; 公务员; 免职; 问责; 程序;
D O I
10.16637/j.cnki.23-1360/d.2011.02.019
中图分类号
D922.11 [行政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免职是我国公务员制度中重要的用人手段,本身不带有惩戒性和贬义色彩。但随着行政问责制度的兴起,免职在我国立法和实践中逐渐成为一种问责的形式。由于缺乏程序和免职后重新任职规定,致使实践中免职反而成了被问责公务员的保护伞,从而偏离了免职的本来含义。未来的立法应该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的立法精神,一方面明确免职就是一种用人方式,不是一种独立的责任方式,仅仅可能是责任的后续或结果,另一方面要细化免职的程序。
引用
收藏
页码:68 / 72
页数:5
相关论文
共 2 条
[1]  
中外公务员制度比较.[M].姜海如著;.商务印书馆.2003,
[2]  
行政法.[M].(日)盐野宏著;杨建顺译;.法律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