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证明责任分配释论

被引:3
作者
邵明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
关键词
无过错责任; 损害事实; 因果关系; 医疗过错; 被告; 被侵权人; 证明责任分配; 过错推定责任; 中间责任; 损害责任;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证明责任倒置; 免责事由; 证明责任正置; 损害后果; 受害人故意;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构成要件事实; 证据规定; 高度危险责任; 第三人;
D O I
10.19684/j.cnki.1002-4603.2010.19.019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D925.1 [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正>在证明责任(或称举证责任)分配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与侵权责任法有着不同的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以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为准。笔者运用民事证明责任分配法理,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阐释和分析侵权证明责任的分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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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产品责任归责原则研究——以《侵权责任法》第41条、第42条和第43条为分析对象 [J].
高圣平 .
法学杂志, 2010, 31 (06) :9-12
[2]  
侵权责任法.[M].杨立新; 著.法律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