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立法不足与完善——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为视角

被引:5
作者
胡家强
李敏
机构
[1] 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立法缺欠; 立法理念; 完善建议;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32 [农业土地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1988年《宪法修正案》规定了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农业法》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向合法化。由于物权观念的淡薄,对土地资本价值的认识不足,忽视对土地耕作者利益的关注等立法理念滞后,导致《农村土地承包法》在登记公示制度、流转范围、方式、土地质量等级评估及纠纷处理机制等方面存在不足。为此,应建立公告—登记—查询制度,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正副本制,完善土地质量等级评定,对转让金和流转期进行限定。
引用
收藏
页码:53 / 56
页数:4
相关论文
共 6 条
  • [1] 我国用益物权体系的研究
    钱明星
    [J].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2, (01) : 110 - 118
  • [2] 土地经济学原理.[M].周诚著;.商务印书馆.2003,
  • [3] 土地资源保护与民事立法研究.[M].郭洁著;.法律出版社.2002,
  • [4] 民法学.[M].彭万林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 [5] 中国土地立法研究.[M].江平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 [6] 中国土地权利研究.[M].王卫国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