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视野下的中国立法模式变迁——从“变革性立法”走向“自治性立法”

被引:63
作者
秦前红
机构
[1] 武汉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变革性立法; 自治性立法; 立法成本; 立法模式;
D O I
10.14111/j.cnki.zgfx.2005.03.004
中图分类号
D920.0 [理论];
学科分类号
摘要
立法作为一种发现和创制规则的活动,按照其价值衡量的不同,可分为以适应性价值为核心的“变革性立法”模式,和以安定性价值为基础的“自治性立法”模式。考察建国后50多年(尤其是80年代后) 的立法实践,我国基本遵循着“变革性立法”的模式,此乃特有国情下的合理选择。但步入21世纪后,随着各方面情势的变化,“变革性立法”的适应性功效呈现递衰的趋势,且其带来的混乱、风险等负效应则日趋明显, 因此我国当下应在立法模式上进行果断的调整,即逐步缩小和限制“变革性立法”的范围,并向“自治性立法”过渡。
引用
收藏
页码:42 / 48
页数:7
相关论文
empty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