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受贿罪的修正方案

被引:1
作者
魏东 [1 ]
邓贵杰 [2 ]
机构
[1] 四川大学法学院
[2] 四川省蒲江县人民检察院
关键词
受贿罪; 修正案; 影响力交易; 性贿赂; 价值权衡;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4.392 [贪污贿赂罪];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摘要
在受贿罪修正案中,应当取消传统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要素。基于对受贿罪所侵害的具体法益界定、对受贿行为中权钱交易的具体形态考察,并引入基于公共政策上扩张防御的信念基点等概念,可以从法益权衡论和机能协调论两个视角来探讨在立法上取消受贿罪构成要件中的"为他人谋取利益"要素的新理由。同时,受贿罪的修正案应当增加规定"影响力交易"行为构成受贿罪,但应当对其内容予以适当限制,可以将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斡旋受贿的行为规定为受贿罪,但是不宜将"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的斡旋受益行为以及性贿赂行为纳入受贿罪之中。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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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事法治之求索.[M].陈泽宪著;.法律出版社.2003,
[2]  
刑法专论.[M].高铭暄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3]  
受贿罪研究.[M].王俊平;李山河著;.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
[4]  
刑法学全书.[M].《刑法学全书》编委会编;马克昌等主编;.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93,
[5]  
论影响力交易罪.[J].袁彬.法学论坛.2004, 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