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同体惩戒”到“异体惩戒”——法官惩戒委员会运行模式之构建

被引:9
作者
崔晓鹏
机构
[1]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关键词
法官惩戒; 设置模式; 委员会; 违法违纪案件; 同体; 异体; 运行模式;
D O I
10.14020/j.cnki.cn37-1430/d.2016.03.005
中图分类号
D926.2 [法院];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在我国法官惩戒实践中,惩戒主体主要是法院系统内部的同体惩戒,这种自我惩戒即便客观公正也难抵公众"官官相护"的猜想。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明确提出在国家和省一级分别设立法官惩戒委员会,但对其设置模式、权能定位及程序运作并无详细规定。本文在检讨我国法官惩戒同体化弊病基础上,对法官惩戒委员会运行模式作以探讨。一、法官惩戒主体设置的现实反思与弊病检讨法官惩戒是指"法定机构对违反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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