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上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具体化

被引:97
作者
王贵松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不确定法律概念; 具体化; 价值补充; 司法审查强度;
D O I
10.15984/j.cnki.1005-9512.2016.01.015
中图分类号
D91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不确定法律概念源自法律对于一般性属性的需要。要适用一般性的法律,就有必要将不确定法律概念面向案件具体化。具体化的过程因经验性概念和价值性概念而有所不同,但因不确定法律概念中可能存在着盖然性判断部分,无论是经验性概念还是价值性概念,均无法转化为纯粹的事实问题或法律问题。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具体化是一个价值补充和经验证明的过程。因不确定法律概念仍为法律概念,很多仍可用经验事实来证明,故而,司法应原则上对其全面审查;对于具体化中的价值判断,只要处于法律授权的范围之内,司法就应当给予一定程度的尊重。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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