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权观源流考

被引:30
作者
蒋月
林志强
机构
[1] 厦门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健康权; 人权; 社会权; 义务;
D O I
10.16524/j.45-1002.2007.04.034
中图分类号
D90 [法的理论(法学)];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长期以来,我国学界对健康权的探讨仅限于私权领域。事实上,健康权的发展至少可以归纳为三个历史阶段,首先是朴素的私权观,继而是萌芽的社会权观,最后是在二次大战前后成为各国宪法和国际法强调的基本权利和现代人权,从而彻底地改变了其“消极权利”的性质。健康权从私权上升为基本权利和人权的历史进路说明,健康权不仅在私法领域,更是在宪法和国际法的高度要求国家通过积极行为履行自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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