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业态下劳动与社会保险政策的检视与选择

被引:205
作者
汪敏
机构
[1] 华中科技大学
关键词
新就业形态; 社会保险; 守正创新;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249.2 [中国]; F842.61 [];
学科分类号
020109 [世界经济学];
摘要
以互联网平台为依托的零工经济已经成为日益普遍的新业态。新业态经营模式的特殊性导致新就业形态中从属性劳动关系模糊化,进而使从业人员游离在劳动法调整范畴之外,其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险权益受到直接影响。只有放弃传统劳动关系的路径依赖,以守正创新的思路重塑更具包容性和可持续发展性的劳动与社会保险政策,才是应对新业态发展对劳动力市场挑战的最佳选择。
引用
收藏
页码:23 / 38
页数:16
相关论文
共 15 条
[1]
生产方式、就业形态与社会保险制度创新 [J].
鲁全 .
社会科学, 2021, (06) :12-19
[3]
数字化、非正规就业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J].
何文炯 .
社会保障评论, 2020, 4 (03) :15-27
[4]
平台经济从业者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 [J].
娄宇 .
法学研究, 2020, 42 (02) :190-208
[6]
“零工经济”下任务化用工的劳动法规制 [J].
班小辉 .
法学评论, 2019, 37 (03) :106-118
[8]
我国“网约工”的劳动关系认定及权益保护 [J].
王全兴 ;
王茜 .
法学, 2018, (04) :57-72
[9]
新就业形态[J] 中国就业 2017,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