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振出局”法案全球化路径之探讨

被引:21
作者
宋廷徽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三振出局”法案; HADOPI法案; 宪法委员会; 版权保护; 人权;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近来为应对"数字盗版",版权产业界在维权模式上开始进行策略性调整,意图与因特网服务商(ISP)寻求合作,通过"三振出局"形式进行维权。为避免合法性受到质疑,版权产业界努力推动各国进行"三振出局"法案的相关立法工作。在中国台湾地区、韩国、新西兰、意大利、德国等地都出现了与之相关的立法动态。但是典型意义上的"三振出局法",直至2009年9月,才由法国国会正式采纳并通过。然而其立法过程的曲折及对法案的讨论也暴露了种种问题。鉴于此种做法引起的法律争议甚多,特别是其牵涉宪法上的权利保障及与其他法律法规相协调的问题,因此在我国是否迅速引入"三振出局"立法模式还应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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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公法导论.[M].伯阳; 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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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行政法.[M].[法]古斯塔夫·佩泽尔(GustavePeiser)[撰写];廖坤明;周洁译;.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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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宪政体系.[M].张千帆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