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体制改革 促进主体功能区生态建设

被引:4
作者
王健
机构
[1]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
[2]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3]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
关键词
生态补偿标准; 限制开发区; 生态补偿资金; 禁止开发区; 生态保护; 中央政府; 生态公益林; 主体功能区; 生态建设;
D O I
10.14150/j.cnki.1674-7453.2010.09.008
中图分类号
X321 [区域环境规划与管理]; D630 [国家机关工作与人事管理];
学科分类号
083305 ; 1204 ; 120401 ;
摘要
<正>2010年6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在国家层面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并明确了各自的范围、发展目标、发展方向和开发原则。四类主体功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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