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18 条
基于可变模糊集理论的珠江三角洲水资源可再生性评价
被引:3
作者:
谭圣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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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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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剑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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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文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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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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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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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1] 北京大学城市人居环境科学与技术实验室
[2] 中山大学华南地区水循环与水安全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
[3] 中山市水务局
关键词:
水资源;
水资源可再生性评价;
可变模糊集;
珠江三角洲;
D O I:
10.13471/j.cnki.acta.snus.2014.05.046
中图分类号:
TV213.4 [水利资源的管理、保护与改造];
学科分类号:
082802 ;
摘要:
水资源可再生性决定了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潜力。为评估珠江三角洲日益严峻的水资源压力,建立了多层次多指标的珠江三角洲水资源可再生性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可变模糊评价模型,对其水资源可再生性进行评价。结果表明该区域9个城市2012年的水资源可再生性均属II级,尤以深圳和肇庆最强,东莞和佛山最弱。其中,中山市的水资源可再生性主要由其社会可再生性决定,在2001-2012年间先减弱后增强。对中山及其它城市而言,加强社会水循环能力是增强水资源可再生性的关键。对比不同方法的评价结果发现,灰关联方法与模糊综合评价的结果基本相同。可变模糊评价级别一般较前两者低一个等级,其对隶属度的计算更加精细,评价结果偏于保守。遗传投影寻踪方法在样本指标差异极大时易产生不合理结果,不适于珠江三角洲城市间水资源可再生性评价。此外,在全国标准基础上考虑珠江三角洲的水循环特点建立了"偏严格"评价标准。在该标准下,珠江三角洲各市的水资源可再生性均为III级。从严评价结果有利于促进该区域水资源可再生能力建设。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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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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