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工科大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培养

被引:14
作者
刘光复
机构
[1] 合肥工业大学副校长
关键词
工科院校; 实践教学体系; 实践能力培养; 工程实践能力; 工程院校;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G642.4 [教学法与教学组织];
学科分类号
040102 ;
摘要
<正>《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高等工科院校是培养工程师的"摇篮",其所培养出来的人才实际上是工程师的"毛坯"。工程是指企业、政府、院校或个人从事的这样一种工作,它将数学和自然科学应用于科研、开发、设计、制造系统工程或技术操作,以创造和提供目的在于使用的系统、产品、工艺流程或技术服务。由此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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