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凡属于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的立法思路

被引:3
作者
刘锦森
机构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关键词
思维方式; 法律法规; 立法质量; 超前立法; 人大常委会; 十八届三中全会; 地方性法规; 地方法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D O I
10.13755/j.cnki.rdyj.2015.02.009
中图分类号
D920.0 [理论];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正>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全面深化改革时强调:"凡属于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笔者认为,"于法有据",从国家层面来说,就是凡属于重大改革事项,有法的,要严格依法办事;没有法的,要法律先行,然后按照法律的规定执行。从地方层面来说,就是凡属于本行政区域重大改革事项,有法的,要严格执行;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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