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位阶划分标准探新

被引:42
作者
顾建亚
机构
[1] 浙江大学法律系
关键词
法律位阶; 含义界定; 标准重构; 争议性问题;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0.0 [理论];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法律位阶不仅是法理学的一个基本问题,而且是“上位法优于下位法”规则正确适用的重要前提。目前学界对于法律位阶的划分根据是什么的问题在理论上颇有争议。我国《立法法》本身也没有作出清晰的回答,从而造成对我国法律位阶划分标准认识上的分歧。探源梅尔克-凯尔森法律位阶理论模式可知,法律位阶关系具有三个特性:条件性、具体化和控制性,而位阶划分的实质标准就在于能否实施层级监督和合法审查。这一标准之重构,使我国复杂的法源位阶关系明朗化,并可对实践中的争议性问题作出回应和解答。
引用
收藏
页码:42 / 50
页数:9
相关论文
共 10 条
[1]   试论法律位阶划分的标准——兼及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之间的位阶问题 [J].
胡玉鸿 .
中国法学, 2004, (03) :24-34
[2]   法律位阶与法律效力等级应当区分开 [J].
邓世豹 .
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 1999, (02) :57-59
[3]  
行政法之理论与实用.[M].吴庚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4]  
立法学.[M].周旺生著;.法律出版社.2004,
[5]  
法律规范冲突的选择适用与漏洞填补.[M].孔祥俊著;.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
[6]  
行政法学.[M].胡建淼著;.法律出版社.2003,
[7]  
立法法讲话.[M].乔晓阳主编;.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0,
[8]  
法律效力论.[M].张根大著;.法律出版社.1999,
[9]  
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M].(奥)凯尔森(HansKelsen)著;沈宗灵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
[10]  
法律制度.[M].(美)劳伦斯·M.弗里德曼(LawrenceM.Friedman)原著;李琼英;林欣译;.中国政法大学社.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