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提供的组织形态及其选择

被引:29
作者
邓国胜
机构
[1]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关键词
公共服务; 组织形态; 非营利组织;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035 [国家行政管理];
学科分类号
1204 ; 120401 ;
摘要
公共服务提供是政府的责任,但政府可以通过不同的组织形态来提供。既可以由公立的非独立公营机构、半独立的公营机构和独立的公营机构来提供,也可以由私立的非营利组织、合作组织和营利组织,甚至可以由社会企业来提供。不同形态的组织在法律基础、控制环境与责任、资金来源与税收政策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各有优势和缺点。重要的是,要根据不同的国情选择不同的发展模式,才能正确把握改革的方向。
引用
收藏
页码:125 / 128
页数:4
相关论文
共 1 条
[1]  
多元与统一.[M].王绍光著;.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