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T第24条关于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的实体外部标准解读

被引:4
作者
蒋成华
机构
[1] 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博士后工作站
关键词
GATT第24条; 关税同盟; 自由贸易区; 实体外部标准;
D O I
10.16060/j.cnki.issn2095-8072.2011.01.005
中图分类号
F745.5 [关税协定与关税同盟];
学科分类号
摘要
GATT/WTO多边贸易体制关于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的纪律规定于GATT第24条。该条确立了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和旨在建立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的过渡性协议三种区域贸易安排的具体表现形式。根据WTO秘书处的研究报告,GATT第24条关于自由贸易区和关税同盟多边纪律,可以概括为三个条件:一是深度区域自由化的义务(内部标准);二是对区域外成员贸易保持中立的义务(外部标准);三是透明度义务。其中前两项为实体标准,第三项为程序性标准。纵观GATT第24条诸款,其第5款普遍被认为规定了自由贸易区和关税同盟的实体外部标准。实体外部标准所关注的是:虽然GATT的缔约方乃至WTO成员有权缔结自由贸易区和关税同盟,这种权利是有限度的,即,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要对第三国的贸易保持中立,即不得以建立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为名而使第三国的利益陷入不利。本文旨在系统而细致地研究GATT第24条规定的自由贸易区和关税同盟的实体外部标准。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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