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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写报送指导性案例体例的意见》的理解与适用附视频
被引:25
作者
:
胡云腾
论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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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最高人民法院
胡云腾
吴光侠
论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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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ndex:
0
机构:
最高人民法院
吴光侠
机构
:
[1]
最高人民法院
来源
:
人民司法
|
2012年
/ 09期
关键词
:
指导性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裁判结果;
体例;
D O I
:
10.19684/j.cnki.1002-4603.2012.09.007
中图分类号
:
D926.2 [法院];
学科分类号
:
030106 ;
摘要
:
<正>为正确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统一和规范指导性案例体例,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编写报送指导性案例体例的意见》(法研〔2012〕2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就该《意见》的起草经过和指导性案例各部分的编写要求说明如下:起草的简要经过2010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工作办公室在参考以往发布案例、借鉴国内外案例体例、听取专家学者和法官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指导性案例体例的规定》。同时,在向高级法院和最高人民法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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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30 /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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