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共利益在我国的立法表达

被引:13
作者
王景斌
张剑平
机构
[1] 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关键词
公共利益; 立法表达; 司法判准;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0.0 [理论];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我国的宪法及有关的法律中都有关于公共利益的规定,但很多条款仅仅出现"公共利益"的字样,对一些重要问题,如公共利益的范围、公共利益的判断主体、标准和程序等都没有明确规定,使得这些条款在实践中的操作性大打折扣,以致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对其产生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行政机关把它当作"上方宝剑",而行政相对人却唯恐避之不及。因此,从法律上明确公共利益的相关问题对规范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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