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账户和大病统筹配套的构想和实践

被引:6
作者
沈慰如
杨海人
机构
[1] 江苏省昆山市卫生局
关键词
家庭账户; 药费; 村民; 村卫生室; 乡村医生; 合作医疗制度; 大病统筹;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R197.1 [医疗服务制度];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 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加对象历来以农户家庭为单位,不接受村民以个人身份的加入。其道理十分明显,即至少在有病和健康的家庭成员之间实行医疗费用的统筹,这实际上与初保强调的互助原则是相契合的。基金多由村民委负责筹集,以行政村为基本医疗费用的核算单位;近几年来,为了解决因病致贫的问题,从基金中单独划出一块,由全镇统筹使用,用作大病风险的补偿。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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