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内在价值的通融:生态伦理的生成基础

被引:13
作者
易小明 [1 ,2 ]
机构
[1] 吉首大学差异与和谐社会研究中心
[2] 中南大学应用伦理学研究中心
关键词
生态伦理; 自然生态; 人类; 生命体; 生命个体; 内在价值; 存在价值; 自利行为; 生成基础;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B82-058 [道德与环境];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许多生态伦理学家认为,自然生态和其他自然生命的内在价值的存在与揭示,是生态伦理得以生成的内核。本文则认为,人的内在价值与自然生态和其他自然生命的内在价值(或非人类生命体的内在价值)有重大差异,这两种内在价值的通融才是生态伦理得以建立的生成基础,而这两种内在价值的通融是通过人的理性认识与理性实践完成的。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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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马克思;恩格斯 著;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 编.人民出版社.1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