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证据与事实之间:一种证据博弈观

被引:5
作者
熊明辉 [1 ,2 ,3 ,4 ]
杜文静 [5 ]
机构
[1]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山大学逻辑与认知研究所
[2] 中山大学哲学系
[3] 中山大学法学院
[4] 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5] 华东政法大学文伯书院
关键词
证据博弈观; 证据推理; 证据挖掘; 事实论证;
D O I
10.14167/j.zjss.2019.06.005
中图分类号
D925.2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本文提出了一种新的证据观,即证据博弈观。在诉讼中,证据与事实之间有两种基本思维活动:一是证据推理;二是事实论证。二者关注的是诉讼同一环节的两个不同面向。证据推理是从法律证据推导出可能案件事实的思维过程,而事实论证则是为事实主张寻找法律证据支撑的思维过程。从思维进程上讲,前者关注的是"从前提到结论"的事实推导,后者关注的是"从结论到前提,再回到结论"的证据挖掘。证据博弈说认为,证据的选择和呈现序次的不同均会导向案件事实和裁判结果的差异,而起、应、审三方则可以各自进行策略操控,以实现其最终目的。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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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43 / 53+65+156 +65
页数: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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