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运动式行政执法的反思——从劣质奶粉事件说起

被引:51
作者
朱晓燕
王怀章
机构
[1] 浙江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专业
[2] 浙江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 硕士研究生
[3] 硕士研究生
关键词
运动式行政执法; 合理性; 法治精神; 人权保障; 执法成本;
D O I
10.14154/j.cnki.qss.2005.01.032
中图分类号
D92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运动式行政执法已经成为行政执法部门的通行执法方式 ,已经作为行政执法的常态存在着。运动式行政执法有着深远的历史渊源 ,而行政违法行为的大量存在、制度性行政执法方式的缺乏等因素为其存在提供了合理性依据。但不可否认的是运动式行政执法同样也存在着违背法治精神、助长行政执法的随意性和形式主义、提高违法者对执法的适应性、弱化人权保障、增加行政执法成本和降低整体效益等缺陷。从理论的角度对这一执法常态进行反思 ,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 :运动式行政执法弊大于利。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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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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