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以法治国”到“依宪治国”——中国共产党法治方略的历史演进和未来面向

被引:14
作者
秦前红 [1 ,2 ]
苏绍龙 [2 ]
机构
[1] 中国宪法学研究会
[2] 武汉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依法治国; 法治国家; 依宪治国; 依宪执政;
D O I
10.16619/j.cnki.rmltxsqy.2014.22.004
中图分类号
D920.5 [解释、案例]; D25 [党的领导]; D92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030204 ; 0305 ; 030503 ; 0307 ; 030103 ;
摘要
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中国语境下的"法治"必须与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相结合,这是由中国的权力维度和秩序所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法治观的演进呈现为曲折前进的轨迹,先急于建立新秩序,后彻底否弃法制,再恢复和健全法制,最终确立法治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强调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关键。依法治国为当下的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最佳的表达载体和实施机制,中国共产党若遵循"法治改革观",着力在维护宪法权威、依法执政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公民权利与自由、确保司法公正等关键面向加以推进,则依法治国势必将为深化改革释放丰厚的红利。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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