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促进生物质能开发利用的立法政策及对我国的启示

被引:5
作者
张百灵
沈海滨
机构
[1] 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生物质能开发; 德国; 美国; 液体燃料; 美利坚合众国; 北美洲; 生物质能产业; 生物质能源; 可再生能源发电; 绿色电力证书;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2.6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8 ;
摘要
<正>生物质能是蕴藏在生物质内的能量。生物质是地球上分布最广泛的物质之一,包括所有动物、植物、微生物及其排放、代谢的物质。因此,生物质能来源非常广泛,包括薪柴、牲畜粪便、制糖作物、城市垃圾和污水、水生植物等。与传统能源相比,生物质能具有分布广、种类多、价格低、可再生、二氧化碳排放量低等优势,它是唯一可运输并储存的可再生能源。目前,生物燃气、生物液体燃料等生物质能源在德国、巴西、美国等国家已实现规模化生产和应用,生物质能已经成为仅次于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的世界第四大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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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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