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的劳动关系如何确认

被引:4
作者
蔡昌
机构
[1] 江苏省兴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关键词
劳动关系; 社会关系; 劳动报酬; 劳动收入; 快递员; 快件; 劳动仲裁;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0.5 [解释、案例]; D922.5 [劳动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030105 ;
摘要
<正>案例潘某于2014年2月经某快递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员工左某介绍,到该公司从事收寄投递快件工作,与公司未订立劳动合同。左某与公司之间订有"运输协议",负责公司的快递件派送运输业务。潘某的劳动所得按件计酬,由左某支付。2014年9月20日下午19时30分,潘某在工作中突然感到身体不适、头疼眼花,之后由左某送至当地人民医院医治,于当年9月22日下午18时因抢救无效死亡。潘某去世后,家人为其申请工伤认定。
引用
收藏
页码:53 / 53
页数:1
相关论文
empty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