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与“规范”的关系:一个哲学问题的政治—法律含义

被引:17
作者
童世骏
机构
[1] 上海社会科学院
关键词
事实与规范; 商谈的民主理论; 程序主义的法律模式;
D O I
10.19667/j.cnki.cn23-1070/c.2006.05.009
中图分类号
D0 [政治学、政治理论]; D90-05 [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学科分类号
0302 ; 030201 ;
摘要
“事实”与“规范”的关系既是现代哲学的重要理论问题,也是现代社会的重要实践问题,更确切地说,是一个具有重要的政治—法律含义的哲学问题。从讨论“事实”与“规范”的关系(或“事实性”与“有效性”)的关系入手,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提出了他所谓的“商谈的民主理论”和“程序主义的法律范式”,并设法在这个新的基础上批判资本主义现实、辩护社会主义理想。厘清哈贝马斯的政治—法律理论的复杂论证,研究这个产生于特殊语境的理论的可能的普遍意义,有助于我们思考什么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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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条
[1]  
在事实与规范之间.[M].(德)哈贝马斯(JurgenHabermas)著;童世骏译;.三联书店.2003,
[2]  
毛泽东选集.[M].毛泽东 著.人民出版社.1991,
[3]  
人性论.[M].[英]休谟(D·Hume) 著;关文运 译.商务印书馆.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