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院前急救医疗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及立法的必要性

被引:18
作者
王亚东
关丽征
彭迎春
刘兰秋
吴优
李航
陶丽丽
梁万年
机构
[1] 首都医科大学
关键词
急救医疗体系; 法律法规; 急救系统管理;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 [法律]; R45 [治疗学];
学科分类号
0301 ; 100215 ;
摘要
我国院前急救医疗体系中尚存在急救组织性质与管理体制不明确、急救网络缺乏统一规划、急救模式混乱、急救系统缺乏统一指挥调度、院前急救机构与人员缺乏统一的资质要求、院前急救与院内的衔接机制不明确、对急救对象缺乏分类管理、公民的急救责任和义务没有明确规定等问题,影响到急救医疗服务功能的发挥,必须以法规的方式予以规范。发达国家和国内部分城市的急救立法经验值得借鉴。通过制定国家和地方层面的急救医疗法规体系,规范急救医疗服务行为,实现我国急救医疗服务的法制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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