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中国传统金融破产机制运作中的政府行为作用透析

被引:1
作者
潘晓霞
机构
[1]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
关键词
晚清; 中国传统金融; 破产机制; 清理; 政府行为;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K252 [清后期(1840~1911年)]; F832.9 [金融史、银行史];
学科分类号
060205 ; 060207 ;
摘要
近代中国的企业破产机制是中国由传统走向现代这一历史转型时期诸多经济制度中的一种,它以保护债权人利益为原则,对企业资产结构进行强制性清理。清末民初两次传统金融破产高潮中,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各施其能,中央政府主要进行宏观调控,地方政府具体负责清理事务,查账追账,整顿钱业,体现了一定的职能分工,有效地实施了政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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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山西票号史料.[M].黄鉴晖编;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山西财经学院《山西票号史料》编写组[编];.山西经济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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