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食品安全法》立法理念之不足及其对策

被引:47
作者
孙效敏
机构
[1]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关键词
食品安全; 食品监管; 食品安全法;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6 [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但《食品安全法》在立法理念上存在着三大不足:对食品安全概念的理解不足;对食品标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充分发挥消费者的制衡作用认识不足。这不利于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法》的震慑作用。因此,在充分论证《食品安全法》立法理念不足的同时,提出解决不足之措施对于建立食品安全制度尤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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