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模式下和谐社会的构建

被引:1
作者
尹霞靖
机构
[1] 华东师范大学法政学院
关键词
治理; 善治; 公民社会; 和谐社会;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616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问题];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公民社会是实现治理和善治的基础,治理作为一种社会的管理模式,又将进一步推动公民社会的发展与成熟。我国公民社会的发展程度已具备了实行治理的基础,同时在其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不和谐不完善之处。治理与善治理论为我们建设和谐社会提供了一种适宜的理论基础。用治理模式构建和谐社会应从三个方面着手:在管理与监督的基础上进一步培育社会中介组织;建立和健全社会利益的沟通渠道和协调机制,实现社会管理的多元参与;实现科学有序的社会流动,建构更有弹性的社会结构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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