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渔业协会制度比较及其启示

被引:16
作者
傅崐成
褚晓琳
机构
[1] 厦门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台湾渔会; 大陆渔业协会; 交流合作; 渔业协会制度;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326.4 [渔业、水产业];
学科分类号
020205 ; 1203 ; 0202 ;
摘要
渔业协会是一种重要的渔业中介组织,也是一种促进渔业自律化、产业化的重要管理形式。台湾渔业协会发展时间长,建立了系统的渔业协会法律法规,拥有完善的组织体系,并确立了经济、服务和金融三大职能。相比之下大陆渔业协会发展尚不成熟,应有选择地借鉴台湾渔业协会的经验,建立健全渔业协会法律体系,完善渔业协会组织机构,扩展渔业协会的职能,以促进渔业向规模化、多元化方向发展,同时还应注重人才的吸纳和培育,以及现代科技的开发和引进。当然台湾渔业协会目前也面临着经济事业不景气、渔工不足等问题。对此,两岸渔业协会应积极开展彼此间的交流与合作,取长补短,为两岸渔业更好的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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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条
[1]   发挥比较优势 进一步发展中国海洋渔业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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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两岸农业合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http://www.china.org.cn/chinese/TCC/haixia/992990.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