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为概念及其适用范围之原本考察——以“法律行为(Rechtsgeschft)”的词源为线索

被引:7
作者
张作华
机构
[1]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关键词
法律行为; 现代困境; 设权行为; 交易; 构词; 背景;
D O I
10.13734/j.cnki.1000-5315.2008.04.002
中图分类号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民法"法律行为"制度的现代困境源自于其原本含义的局限性。原初意义上的"法律行为"实质上是一种设权行为,而且仅适用于财产交易的民事法律关系领域。这一概念的原本含义及适用范围可以从其德语词源结构上找到线索。创制该概念的法学背景、社会经济背景亦能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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