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被引:2
作者
机构
关键词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第二条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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