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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诉董杰、陈珠非法经营案
被引:2
作者
:
机构
:
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
2012年
/ 02期
关键词
: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D924.3 [分则];
D920.5 [解释、案例];
学科分类号
:
030101 ;
030104 ;
摘要
:
利用“外挂”软件“代练升级”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中规定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应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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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37 / 41
页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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